今人但凡言“鬼”,除了无神论者以及正信的佛教徒以外,一般人都会对这个词恐惧不安,因为人们早已经把“鬼”理解为邪恶、凶残的化身。因此,在一般人眼中,“鬼”与邪灵、恶魔无异,它们都是会害人的“东西”。今考之《诗》、《书》、《易》、《礼》等诸书,“鬼”原来并没有邪灵、恶魔的形像。“鬼”在先秦,尤其是西周时期,只是一个中性词,并没有后世般的贬义。当然也就更没有后世青面獠牙、能够为所欲为、危害人间的含义。 “鬼”在《诗经》正文中只出现过两次,分别是: 1.《诗·小雅·何人斯》──为鬼为蜮,则不可得。
《毛诗》对《小雅·何人斯》的“鬼”并未作任何解释,仅仅对“蜮”作了训释:蜮,短狐也。故此郑玄的笺里亦未曾训释“鬼”,但是郑玄对“为鬼为蜮”作了这样的补充说明:“使女为鬼为蜮也,则女诚不可得见也。”就郑玄的训释来看,郑玄只取了“鬼”无法被看见这一点,并不曾将“鬼”视为妖魔或邪灵。至于《诗经·大雅·荡》中的“鬼方”则指的是殷和西周时北方的猃狁。因此,《诗经》正文里真正涉及“鬼”的只有一处。 虽然如此,如果仔细考究则不难发现,从《诗经》到《左传》,“鬼”的含义却产生了很大的变化。“鬼”从一个中性名词,随着时间的推移,渐渐演变为“厉鬼”了。《左传·成公十年》有这么一则记载: 晋侯梦大厉,被发及地,搏膺而踊,曰:“杀余孙,不义。余得请于帝矣!”坏大门及寝门而入。公惧,入于室。又坏户。公觉,召桑田巫。 按杨伯峻先生的注云:“恶鬼曰厉,昭七年传‘其何厉鬼也’可证。”“鬼”到了《左传》已经具有了可以得见的形像,同时也具有了类似于后世所谓的“恶鬼”般的意义。按《左传》乃后出之书,从《诗经》到《左传》这中间正是人们对“鬼”这个观念产生重大变化的时期。这是“鬼”由一个中性名词过渡至贬义词的关键。 首先需要厘清的是“鬼”的本义。《尔雅》将“鬼”训为“鬼之为言归也”,许慎在《说文解字》里则将之训为“人所归为鬼”,可见“鬼”原来指的是人死后那个存在的“形式”或者“状态”。很显然地,“鬼”在《尔雅》或《说文》里都不含贬义。这就是《论语》中凡提及“鬼”的皆指祖先、先考,而且都与祭祀有关。诸如“敬鬼神而远之”、“未能事人,焉能事鬼”、“非其鬼而祭之”,这些“鬼”都无鬼怪之意。再者,《庄子·大宗师》中的“神鬼神帝,生天生地”,“鬼”也很难说是面目狰狞的。再考之《礼记》,《礼记》对于“鬼”有如下几则记述: 1.《礼记·祭法》──大凡生于天地之间者皆曰命,其万物死皆曰折,人死曰鬼,此五代之所不变也。
《礼记》对于“鬼”的定义其实与《尔雅》和《说文》一样,同时这种对“鬼”的见解,其实也源自于《尚书》、《诗经》以及《论语》,仅仅指的都是人死后的“状态”。当然,《礼记》对于“鬼”有了更多的补充:首先,天神与人鬼有异;另一点则是,就贵族而言只有“去墠”以后,死去的人才称之为“鬼”;就一般士庶人而言,人死以后便直接称为“鬼”。其实这仅仅是祭祀仪规以及身份的差异问题,事实上不管是贵族或平民,死后都称为“鬼”。由此看来,可以肯定的是,“鬼”并非贬义词。关于“鬼”乃人死后的称呼以及看不见的特点,东汉王充在《论衡·论死篇》亦曾说:“朽则消亡,荒忽不见,故谓之鬼神……鬼神,荒忽不见之名也”、“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鬼者,归也;神者,荒忽无形者也”。 从周文化以及儒家文化来审视“鬼”,则“鬼”指的就是“先人”或“祖考”。六经内的“祭鬼神”、“征之于鬼神”等等的记述,更多的时候应该从孝道、伦理的角度来进行解读。这也就是《论语·为政》里孔子说过的:“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而在《论语·泰伯》中孔子对大禹的叙述便很明确地表明大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重点在“孝”而不在于“鬼”的可畏。《左传·文公二年》“秋八月丁卯,大事于大庙,跻僖公,逆祀也。”杨伯峻先生的注中引《鲁语上》云:“有司曰:‘……夫祀,召孝也。各致斋敬于其皇祖,召孝之至也。……’”,可见所谓的祭祀与鬼神,是以“孝”作为根本目的的。古代之祭祀鬼神,更多的时候取其教育意义与修身作用,并不见得就是迷信活动。对此,《礼记·中庸》亦曾言:“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此处“孝”的对象自然指的是死去的祖考,也就是所谓的“鬼”。因此,《尚书·周书·金滕》里周公说自己“能事鬼神”,指的是周公的孝道,这是周公对于周先祖祭祀的极其认真与恭敬,而并不是指的周公迷信“鬼神”。这也即是《孝经》“祭则鬼享之”(孝治)、“宗庙致敬,鬼神著矣”(感应)、“为之宗庙,以鬼享之”(丧亲十八)中“鬼”的真正含义。“鬼”就如《左传·宣公四年》记载的“……鬼犹求食,若敖氏之鬼不其馁而”,纯粹指的是死去的先考。[1] 关于“鬼”是否具有邪恶意义的问题,其实从《说文解字》中便可以作出基本的判断。《说文解字》里“鬼”除了作“鬼”以外,亦作“礻鬼”(编者按:此字左旁从示,右旁从鬼,下同);而“神”除了作“神”以外,亦作“鬼申”(编者按:此字左旁从鬼,右旁从申,下同)。因此“鬼”如果是邪恶不净的东西,绝无从“示”部之理。因为从“示” 部的字几乎都与祭祀有关,同时也几乎都含有圣洁与庄严的意义。如此“鬼”作“ 礻鬼”就不可能了。至于“神”,如果“鬼”确实有后世般邪灵与害人之意,“神”则断无从“鬼”部之理。因此,“鬼”既然可以从“示”部作“ 礻鬼”,“神”可以从“鬼”部作“鬼申”,“鬼”原无邪恶、害人的形像与意义便昭然若揭了。也惟其如此,屈原才会在《山鬼》里以“山鬼”比喻自己的“乘赤豹兮从文狸,辛夷车兮结桂旗。被石兰兮带杜衡,折芳馨兮遗所思”了。[2] 到了战国时期,墨家认为“逮至昔三代圣王既没,天下失义,诸侯力征,是以存夫为人君臣上下者之不惠忠也,父子弟兄之不慈孝弟长贞良也,正长之不强于听治,贱人之不强于从事也。民之为淫暴寇乱盗贼,以兵刃毒药水火退无罪人乎道路率径,夺人车马衣裘以自利者,并作由此始,是以天下乱”的原因,是因为当时人们“皆以疑惑鬼神之有与无之别,不明乎鬼神之能赏贤而罚暴也”。[3]在肯定鬼神的的确确存在,并且主宰着人们的日常生活的基础上,《墨子.明鬼》对“鬼”作了极详尽的记述: ……若以众之所同见,与众之所同闻,则若昔者杜伯是也。周宣王杀其臣杜伯而不辜,杜伯曰:“吾君杀我而不辜,若以死者为无知,则止矣;若死而有知,不出三年,必使吾君知之。”其三年,周宣王合诸侯而田于圃,田车数百乘,从数千,人满野。日中,杜伯乘白马素车,朱衣冠,执朱弓,挟朱矢,追周宣王,射之车上,中心折脊,殪车中,伏韬而死。当是之时,周人从者莫不见,远者莫不闻,著在周之春秋。为君者以教其臣,为父者以警其子,曰:“戒之慎之,凡杀不辜者,其得不祥,鬼神之诛,若此之惨遫也!”以若书之说观之,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非唯若书之说为然也,昔者郑穆公当昼日中处乎庙,有神入门而左,鸟身,素服三绝,面状正方。郑穆公见之,乃恐惧,奔,神曰:“无惧!帝享女明德,使予赐女寿十年有九,使若国家蕃昌,子孙茂,毋失。”穆公再拜稽首曰:“敢问神名?”曰:“予位句芒。“若以郑穆公之所身见为仪,则鬼神之有岂可疑哉?
这里《墨子》引证了四则与“鬼”有关的故事以说明鬼神的确实存在。这些能够“赏善罚暴”的灵魂,看起来似乎与后世的“鬼”无异。但若细加分辨,这当中的区别还是很明显的。《墨子》此处所谓的“鬼”,实则并非“厉鬼”,也不是后世能够为所欲为的“鬼”。《墨子》所谓的“鬼”即源自于周朝时鬼神能决定吉凶的思想。而这些“鬼”都是站在比人更高的位置来监视人间的一切。《墨子·明鬼》里的“鬼”,只是把这一个思想更明确化和形像化了。除了这一点以外,《墨子·明鬼》里亦指出“鬼”有“天鬼,亦有山水鬼神者,亦有人死而为鬼者”。由此可以看出,“鬼”一方面维持了西周时候的含义,另一方面其形像正逐渐地在改变。在墨子时,至少是在战国的时候,“鬼”已经不再单纯指的是人死后的状态以及祖考了,这是毫无疑问的。《论语》里的“敬鬼神而远之”没有明确的证据说明当时的人已经具有这种想法,但是到了墨子,“鬼”的队伍很明显地是在扩大了。更重要的是,“鬼”由原来的“不可得见”变成了鲜明、立体的形像。另一方面,《墨子·明鬼》也说过“则文王既死,彼岂能在帝之左右哉?此吾所以知周书之鬼也”,文王既然是“鬼”,那么“鬼”必然不是指的后世般狰狞的恶鬼了。 若细加考究,东汉以前的“鬼”严格而言并不能视为后世意义上邪恶、害人的“鬼”,因为如《墨子·明鬼》中复仇的“鬼”,仅仅只是惩罚了犯下严重过失的人,并不构成无故害人的前提条件。但是到了东汉,“鬼”已经完完全全具有了负面的形像。《论衡》曾有如下的记载: 1.《论衡·论死》──世谓死人为鬼,有知,能害人。
王充本人并不相信鬼的存在,故此他说“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至也”。但《论衡》在阐明这个看法时,明确指出了当时人们对“鬼”的理解,也就是“鬼”“有知,能害人”。另一方面,应该指出的是,并非王充在东汉时忽然间拥有了朴素的唯物主义思想,王充的这种思想,依然是建立在传统儒家对“鬼”的诠释基础上发展出来的。 关于这一点,班固的《白虎通》也值得注意。《白虎通·情性篇》里对“魂魄”有如下的诠释: 魂魄者,何谓也?魂犹云也,行不休也。少阳之气,故动不息,于人为外,主于情也。魄者,犹迫然著人也。此少阴之气,象金石著人不移,主于性也。 许慎《说文解字》释“魂,阳气也”、“魄,阴神也”,《白虎通》和《说文解字》都很客观地在诠释魂与魄,并没有将之与“鬼”联系起来,从而让“鬼”具有如后世般邪恶的形像。将魂魄归入“情性篇”似乎也说明了,魂与魄并不是什么神秘的之物,正如《白虎通》对性情的解释:性情者,何谓也?性者阳之施,情者阴之化。 因此,通过对先秦以及汉朝典籍的梳理,可以肯定的是,至少从战国开始,“鬼”便一直维持著祖考与厉鬼的混合状态。似乎可以这么说,东汉王充的《论衡》、班固的《白虎通》、许慎的《说文解子》都没有将“鬼”理解为邪灵、妖魔,因为他们代表的是官方的、大文化、雅文化中对“鬼”的理解。但是,至少在民间,在一般人眼里,“鬼”已经不是原先能扬善惩恶的祖先,乃至于德配上帝的“神”。这是民间的、小文化、俗文化中对“鬼”的认识。无论如何,东汉时“鬼”的含义仍不十分明确是可以肯定的。 汉以后对于“鬼”的邪灵化诠释与理解大量地丰富了起来。一方面这是受到了汉朝谶纬学的影响;另一方面,东汉以后佛教的传入,也让人们对“鬼”有了更多的想象。佛教有六道轮回之说,世间一切众生在证得涅磐以前,会因为各自的业报、业力而投生在六道之中。六道中的一道便是饿鬼道。据吴汝钧先生编著的《佛教大辞典》,“鬼”(包括饿鬼)在佛教里有如下几种含义: (1)古代印度一般称死者的精灵为鬼。梵语prata、巴利语peta即逝去者之意。
而任继愈先生主编的《宗教大辞典》对饿鬼有如下的记述: 梵文Preta的意译,音译“薜荔多”、“闭丽多”等。佛教六道之一。据称种类很多,总的特征是常苦饥饿,其中有的腹如大鼓,咽喉似针,没有人给他们举行祭祀,使之常受饥饿;居于阎魔王的地下宫殿,也居于人间坟地、黑山洞等处。佛经谓人生前做坏事,死后要堕入饿鬼道,不得饮食常苦饥饿。 不难发现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鬼”与佛教“饿鬼道”中的“鬼”极其相似。随着佛教在中国的广泛传播,鬼怪故事和小说的大量增加亦可证明“鬼” 的邪灵化。但是,这里需要明确说明的是,一般人眼中的“鬼”,虽然是受了佛教的影响而日益真实化与邪恶化,但是就佛教而言,人们对“鬼”的这种理解却是错误的、非正信的。其中想象、无中生有和迷信的成分居多。[4]因此可以这么说,中国民间对“鬼”的认识,一方面继承了周朝与儒家的传统,另一方面又受到了佛教的影响。“鬼”在一般民众的心里,是两者相互影响后,混合上人们恐惧的心理以及丰富的想象力而产生的。再者,“鬼”在后世的形像,应该也是人们混淆了妖魔、精怪等概念后的产物。从“魑”和“魍魉”由原来从虫部转而从鬼部,即可以见出这种变化与影响。[6]另外,随着道教的兴起以及民间宗教的迅速发展,“鬼”的队伍也在日益壮大着。因此,“鬼”是经过后世许多复杂的再加工后,才蜕变成变化多端、法力高强、无恶不作、面目狰狞的邪灵。 从《说文解字》从鬼部的字只有19个,到《汉语大字典》里从鬼部的字共有158个,而且其中绝大部分从鬼部的字皆含有贬义,此亦可见出,“鬼”在东汉以后是如何迅速邪灵化的,以及如何被大量概念化的。 如上所述,“鬼”从上古以来经历了一个由中性词过渡至贬义词的过程。这个过程实际上也是一个由神圣转入邪恶的过程。[5]因此,在训释、理解先秦乃至于汉以前文献典籍中出现的“鬼”字,则应当更为审慎,否则便容易产生误解。 《诗经·小雅·何人斯》中,郑笺取“鬼”之看不见来理解此诗,是把握住了“鬼”的本义。朱熹《诗集传》也延续了郑玄的这个诠释:“言女为鬼为蜮,则不可得而见矣。女乃人也,腆然有面目与人相视,无穷极之时,岂其情终不可测哉?”后世的注疏本中,如方玉润的《诗经原始》认为“所谓‘为鬼为蜮’,心极奸险,不徒以谮朔为工者也”,就将“鬼”作为邪灵解,并且将“为鬼为蜮”理解为如鬼如蜮般害人,这自然是曲解了“鬼”字的文本原义。今人陈子展先生在《诗经直解》中将“为鬼为蜮”译作“是鬼是害人妖精”;以及在《诗三百解题》中认为“为鬼为蜮”“话说得过头了”,其实也是错误理解了“鬼”字。而高亨先生的《诗经今注》也认为“此两句指暴公既有可见的面貌,则非鬼非魅,而是人了;然而所表示于人的是没有准则,不可测度”,也有可能错误将“鬼”作为后世的鬼魅解。[7] 从“鬼”的本义判断,所谓的“为鬼为蜮,则不可得”,“鬼”和“蜮”应该只取其看不见以象征暴公待人处事的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不光明磊落。“蜮”实际上不取其害人,使人致病这一层意义。后世对于“为鬼为蜮”的错误理解,除了以后世“鬼”的观念对此作训释以外,当然还包括了“蜮”“投人影则刹之……含沙射人皮肤,其疮如疥”[8]的影响。 结合全诗上下文来理解,释“为鬼为蜮”为偷偷摸摸、鬼鬼祟祟、不光明磊落,无疑更符合“为鬼为蜮”以前“交友则始合终离,行事则有影无形,居心则忽南忽北,行踪诡秘,令人莫测”[9]的意思。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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