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痛定思痛建校信念更坚强

── 南洋大学创校史 ──


(按):五十年代,马来亚包括现在的西马来西亚和新加坡,属于英国殖民地。当时,许多华人抱有侨居心理。现今,两国都已经独立。因此,“华侨”,“侨团”,“侨胞”应该当作“华人”,“华团”,“同胞”解。

陈六使为南大垫出一笔无价值开消

  南洋大学新加坡委员会于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星期四)下午三时举行第七次会议,出席者:陈六使、高德根、李振殿、连瀛洲、张汉三、李俊承、周献瑞、王相贤、杨缵文、林庆年、郭珊瑚、潘国渠、庄竹林、庄惠泉、黄奕欢、洪永安、陈炎林、柯进来、陈锡九、叶怡煎、高敦厚、林振毓、江克武、陈华木、黄卓善、符致逢、叶平玉、梁元浩。列席者:王世熊、张子秋。主席陈六使,纪绿张子秋。

  一、复准前期议案。

  主席谓前期议案纪录早已有送交各位参阅惟因篇幅太长,各位恐未阅完,将来如发觉有错误之处,下次会议当可提出修改。

  二、本会全权代表团报告。

  李俊承君即宣读书面报告如下:

  兹为报告与校长接洽会商报告如下:俊承等自受南大星洲执委会授权与林校长磋商以后,俊承即于本三月卅一日与林校长私人谈判,以为谈商基础,经双方同意后,即于次日(四月一日)下午三时召集代表于总商会开会,并联袂至校长私寓正式谈判,出席者李俊承、杨缵文、林庆年、陈锡九、高敦厚、李振殿、陈炎林、江克武,席上林校长坚决表示客观环境已不容许其继续任职,理应全体引退以让贤,经八位代表挽留无効,校长随即提出对于已敦聘教职员如何处理问题,完全听诸代表主裁,即由李俊承提出办法不应使之太过吃亏,并提出所拟解决办法,经八位代表一致通过,其办法即依各人合同期限之半,除已领薪额与津贴外,并给予回返原居留地头等船票川资,接洽经过如此特此报告,此致

南洋大学执行委员会主席陈六使先生

李振殿,陈锡九、江克武、高敦厚、杨缵文、陈炎林、林庆年、李俊承。
一九五五年四月七日.

  主席谓此次事件,经过本会全权代表团努力之后,业已有了一个解决。本人认为相当满意,不知诸位以为如何?因出席各位无人发言,主席即发表演词如下:

  诸位委员:在上次会议中本会推出八位全权代表,与林校长接洽,刚才聆听李俊承先生报告二周来接洽经过,大家都非常详悉李先生等此次对南大纠纷事件之解决和努力精神,令人钦佩,兄弟代表执委会向八位代表先生谨致谢忱。

  南大之纠纷大家阅报已经明了,这里毋庸赘述。林校长莅任以来的工作及其开费,以报章披露,他是十分忙碌,林庆年先生亦经加以证明,足见南大过去四个月的开支已经是获得了代价,现在付出三十万伍千弍百另三元之遣散费既不是薪金亦不是抵偿什么代价,纯粹是一笔无价值支出,为此,兄弟除前认献五百万元之外,再捐出三十万伍千弍百另三元交予南大财政处,俾免公帑有所亏损。(主席即将支票一张交南大财政中华总商会会长高德根先生收领。)

  南大之成功与失败,一九五三年二月十二日侨团大会兄弟已与大家说过,南大之创办的确是成功的,这已经是一句老话,不是现在才说的,南大今日虽不是已经完全成功,但事实昭示,我们已经是胜利了;忆起一九四九——五〇年马大向公众捐款的时候,兄弟的捐款是全马个人方面款额最大而且是一次缴清者。当时我捐款动机是马大说明将设中文学系,故遂予以赞助,直至一九五二年该校在报章刊出报告,仅提及巫文印文学系而已,中文学系则只字不提了,所以一九五三年兄弟才毅然倡办南大,南大倡办马大遂聘贺光中主持中文学系,由此可以谓马大中文学系之设立,乃受南大之创办而获致实现,最近政府函请本坡各中学办理先修班,修业期满可升入马大,这又是我们南大办理计划之一项反应,假定不创设南大,华文中学毕业生进入马大实在是难乎其难,所以我们敢说南大的创办是成功的,虽然目前南大未臻于成功地步,但是华文教育所获深厚的收获,亦可以说是我们已经赢得了胜利。

  我们创办南洋大学是保存我中华文化,在星马与日月同光,天地共存,至于南大宗旨,我们已一再阐释,南大宗旨是为当地政府人民及广大青年请求深造,办理上将与我国内地各大学一样,尽量容纳学生培养高深学问,于招收华校高中毕业生之外,经济充裕时将辟设外文学系,欢迎各族青年入学,惟凡百事都不是空手可办成,南大如没有足够实力委实是无从办起,尚希望星马侨胞再接再厉,继续为南大努力,南大成功之程度完全是凭着全体侨胞能否出钱而定,此次聘请林语堂校长,他是国际有名之士,他与委员会间纠纷的引起,是大家出钱不够才不能令他满意,有人认为系与兄弟夹有私见,乃属莫大错误,日常阅报之人士当能明了症结所在,系经济上不能满足校长之欲望所引起者,现在纠纷已完全解决,事件亦已告一段落,今后大家更应合力同心,共同负起任务,出力出钱使南大开办计划如期完成。

  三、临时动议。

  主席谓南洋大学除建筑募捐义演原已设有小组委员会负责主持外,开支小组本应早行设立,但因校长到任以来开支繁多,非有专责机关主持不可,惟因预算案久未提出,以致一再迁延,最近开支小组经已成立今后所负工作更重,故开支小组仍应继续存在,至于负责处理此项纠纷事件之八位全权代表任务业已完毕,似可取消。

  关于南大建校大计,吾人决依原定计划进行,今日之会议应选出代表与校长办理移交手续,此处当须设立委员会聘请新校长及教授,不得如过去一样校长所聘教授薪金若干,任期几年,吾人皆不得而知。

  上周连瀛洲先生曾提出改组执委会建议,本人表示担任南大主席,不外是一公仆,随时均可辞职,但本人前经声明,非至南大开学决不卸职,本人既已有言在先,似不能中途而废。

  高德根君代表南大财政中华总商会称,此项事件经八位全权代表斡旋,已告一个段落,南大财政处原已支出三十万五千三百另三元之遣散费,主席认为此笔无价值开支不应动用公款,今日经已如数捐出补垫,可见主席爱护南大完全出于至诚,南大委员会同人实万分感激,本人特代表诸位向主席致谢。

  现在事件经已过去,南大来日方长,希望星马侨胞一本初衷,继续努力建校工作,相信前途一定光明,不但可如期开学,且将来必能造就优秀人材,成为一间模范大学。

  洪永安君称:二年来南大在精神及物质方面牺牲实在太大,非有魄力之人殊难应付,即如南大之天文数字预算案如付之实施,首二年即须破产,吾人不愿南大破产,尤不愿中华文化被摧残,希望主席继续领导。

  主席谓此事适才说过本人决不半途而废,此刻可暂勿提及。

  李俊承君补充报告称:南大存在校长处原尚有现款十万一千余元,除支出教职员四月份薪金后,尚存七万余元,待委员会派人接收。

  黄奕欢君主张举出五位为接受专员,向校长办理移交校产及一切档案手续。

  众赞成即举出杨缵文(主任),陈锡九,林庆年,邓炳耀,及秘书王世熊五人为接收专员,通过。

  主席称如办理移交有何困难之处,可请李俊承先生协助。李俊承君顺将有关校长及教授遗散会文件交还主席。

  陈锡九君谓:日前本人与诸位代表往校长办事处谈商之时,办事处内之本地雇员曾询问南大是否将继续聘用彼等,吾人答以如何续聘则校长补贴彼等之一个月薪金,即作为五月份薪金。

  主席再提醒关于聘请新校长及教授以及办理进修班事宜。本会应举数人以负专责。

  柯进来君认为应设小组惟名称须先加以确定

  高德根君询问:关于政府拟请华文中学办理进入马大先修班事,庄竹林君报告,日前马大曾请华文中学校长谈商关于开办马大先修班,大概是种先修班系注重英文方面,与南大先修班性质不同,且系明年方行开办,同时庄君主张南大先修班本年应即开办。

  林庆年君谓:聘请校长及教授小组之权限似应事先加以规定。

  陈锡九君提出关于星加坡委员会之组织问题,并谓可否乘此机会召开会员大会产生新执委以符定章,同时将此次事件经过向会员解释,惟陈君声明本人并非提议改组执委会,而系贡献一点意见,请诸位讨论。

  连瀛洲君谓:日前本人向主席提出者系根据上年全马代表大会议决案,由各州委员会派出代表参加执委会,并非欲将执委会改组。本人认为目前南大似可进行向政府申请豁免有限公司字样。

  庄竹林洪永安两君认为此刻不适合讨论改组执委会事,主席谓吾人可先讨论设立聘请校长及办理进修班小组事,其他暂缓讨论。

  林庆年君提议聘请校长小组定名为遴聘委员会。

  潘国渠君谓将来教授人选小组磋商之后,须提出新加坡委员会通过。

  郭珊瑚君称:如此恐太麻烦,可否授权主席裁决。

  叶怡煎君谓,进修班及聘请校长小组亟应先行设立,关于执委会组织应如何使之符合章程事容缓讨论。

  林庆年君附议,众赞成,即席举出:

  陈六使,庄竹林,高德根,林庆年,陈锡九.杨缵文,潘国渠七位为遴聘委员会委员,通过。

  杨缵文君谓:南大进修班如由此间华文中学办理,则比较轻而易举。

  主席谓此事可由遴聘委员会从长计议。如无其他事项,会议就此结束。

(录自《南洋大学创校史》,1956年,16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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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09月03日首版 Created on September 3, 2013
2018年08月07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ugust 7, 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