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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制风雨路 1966 ─ 1968

── 胡兴荣 ──

《改朝换代 1964 ─ 1965》〈〈〈

  南洋大学不再仅仅是一家获准注册的有限公司,而是一所开办12年后获当地政府及教育界承认之高等学府。但此刻的南大,实已非新马华人社会上下一心初创之南大矣。

  严格来说,南洋大学改制的起点应为1966年。

  为了实施《王赓武报告书》的各项建议,南大当局首先强化注册处的职责,将多年来原属教授兼任之注册主任改为专任。3月16日,王佐受聘为注册主任,着手调整注册处的组织工作。

新学年、新学制

  4月25日,新学年伊始,一年级新生开始实行新学位制,二年纪以上学生仍按旧制上课。新学位制分“普通学位”和“荣誉学位”两种。“普通学位”采学分制,学生凡修满108学分,即可获得学位,通常应于三四年内修毕,如超过五年而未能修满所需学分,则不得授予学位;“荣誉学位”不采学分制,凡三年内持有普通学位,而成绩优异的学生,得攻读荣誉学位,考试合格后依成绩分别授予三个等级学位,即一等荣誉学位(Class I Honours)、二等(甲级)荣誉学位(Class II Honours Upper)和二等(乙级)荣誉学位(Class II Honours Lower)。

  这项沿袭英国大学的学制,颇能培养出少数获校方满意的“贵族学者”,事后证明确实如此。

注册主任顿成要角

  5月,“本校为使注册处工作与本国现有高等学府之设施趋于一致,并使该处在执行职务上获得更高之效率起见”,黄应荣以教务会议主席身份,提出注册处组织章程的修订草案:注册处办理全校教务、文书暨人事行政事宜,下设教务、文书及人事三个组。“注册主任综理处务,兼承副校长推行大学权利机构之决议及处理大学行政事务,担任除本大学法规另有规定外大学各权利机构秘书,并保管大学文件。”注册主任一职从此成为驾临南大行政体系的重要角色,负责统筹和执行南大的各项改革进程。

  与此同时,南洋大学第二届理事会举行第三次会议,由于主席高德根于是年4月病故,陈锡九于5月继任。

《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

  10月24日,南大举行“十周年校庆”,为期一周,并出版《南洋大学创校十周年纪念特刊(1956─1966)》。值得我们稍加注意的是,南大当局和编委会以1956年为创校之始,而不以1955年开办为据。

  特刊中载有教育部长王邦文、南大理事会主席陈锡九、代理校长黄应荣等人的献词,还分别介绍南大校史、理事会、教职员、教务、总务、学生生活辅导、各院系概况及图书馆十年来之进展等;另辟有“校友之页”,介绍南大校友的就业情况及其对新马社会发展所作的贡献。“创办人史略”部分,则介绍南大创办人陈六使、李光前、黄奕欢、胡文虎、连瀛洲、高德根等12人的事迹与生平。

  王邦文在献词中谈到了南大由“公司”到高等学府的变革,以及政府对南大的承担,他指出:

  南洋大学在十年前创立,当时的新加坡还是在殖民地政府的统治之下,因为政府歧视华文教育,所以南洋大学虽有大学之名,而其大学的地位并未获当局承认,故南大创校时须在公司法令下注册;至于政府对于南大其他方面的照顾,更是谈不到。殖民政府对南大这种态度,因此引起一般不满情绪,这是无可厚非的。就是后来立法议会通过了《南洋大学法》,总算把南大从“公司”的地位,擢升至高等学府地位。然而这不过是名称上的更替,于实际上对南大还是无补于事的,无怪乎这种措施仍然不能平息一般支持南大的人士和大学的成员对当时的政府的不满情绪。

“人民行动党政府已把扶助南大为己任”

  以南大今日的处境和十年前比较起来可说是有天渊之别。那时候的殖民地政府对南大的看待即不算上敌视,也难免没有歧视和不理睬的嫌疑。反观今天,人民行动党政府已经把扶助南大认为己任。按部就班予南大以一切协助, 务期它成为名副其实的高等学府。但愿真正以南洋大学前途为重的人士能够看清楚这点。

陈锡九:感念两位主席离故

  陈锡九则为两位前主席在短短的两年间相继离故,以及这期间新马分家而生出无限感慨,其曰:

  1964年,陈前主席六使先生,告老辞去;1966年,高故主席德根先生,贲志长终;加以星马畔分,沧桑迭变,言念及此,良深慨然!

  黄应荣则在序文中肯定了南大毕业生的表现,并且强调开放门户及学术交流,建立多元民族之新文化,他表示:

  本大学十年来毕业生近三千人,其中服务于政府各级机关及学校者约百分之四十五,赴国外进修深造者约百分之十,服务于新马工商各界者百分之二十以上,莫大奋勉精勤,卓者声誉。

  本大学虽为华文大学,固当以华文为主要教学媒介语,然对他族文化殊非采取深闭固拒之态度,反之,更当融入各族文化之优点,浸润涵育,以期建立一能代表此一多元种族国家之新文化。是以本大学对其他教育源流之学生,一贯采取门户开放之政策,盖欲借学术文化之交流,融合各民族文化之优点,截长补短,去芜存菁,以期积渐产生一种新文化。

新图书馆开幕

  10月29日,南大新图书馆由总理李光耀主持开幕,数百名在籍学生结集校园中示威请愿。

“学生示威证明新加坡还是一个生气蓬勃的社会”

  李光耀在致词中反复说明华文教育与华族文化传统在新加坡不会被铲除,他说:

  南洋大学成立到今天已经是十年了,俗话说,“十年人事几番新”,的确,十年来,不但南大有了不少的变动,新加坡过去的风风雨雨的十年中,也经历了不少迂回曲折的道路。

  诸位,让我清楚地告诉你们,在可以预见的将来,新加坡是不会有危机的,华族的地位,华文教育与华族文化都不会有危险。

  我认为新大今后必须做到使他们的学生对当地社会的真实情况有非常深入的研究和认识,因为新大目前的教育内容并未完全反映当地社会与人民的趋向,而南大也必须做到使学生们更多地懂得东南亚这个地区的实情。换言之,今后十年,南大与新大所培养出来的青年,必须完全了解新加坡人民情况及明白东南亚全盘局势的来龙去脉,只有这样的青年,才能符合我们的需求,只有在能够培养出这样的人才的时候,南大与新大才有存在的最高价值。

  今天在这里主持这个开幕式,却看到学生示威,这证明新加坡还是一个生气蓬勃的社会。

  只有自己有文化传统的人,才有魄力,如果铲除了母族文化传统,一切都是空洞的。

  李光耀要求示威学生派一名代表,参加15分钟的辩论。学生代表上台递交请愿书,要求废除修改较早前在新加坡立法院提出一读的《南洋大学法》,要求撤消“大学入学准证条例”,重申反对根据《王赓武报告书》改制南大。之后,请愿队伍和平散去。

  然而,根据过往经验,南大学生的抗议始终不获政府正视,这一回当然也不例外。南大当局事后开除100多名在籍学生,再度轰动新马华社。

大学修正案公布

  为使《王赓武报告书》的相关建议在法理上有所依据,政府在立法院提出“1966年南洋大学(修正)法案”,并于同年11月1日公布。修正法案规定,原有之校长、秘书及财政等名称分别改为校长(Vice-Chancellor)注册主任及会计长,由理事会委任,法案并规定委任一名副校长(Deputy Vice-Chancellor),以协助校长执行任务。

  新法案最大的改动,是将原来由校长及27人组成的理事会,改由校长及20人组成,包括:6名政府所委任者,其中3名可在新加坡以外居住;2名毕业生团体代表;2名教务会代表;3名在全体大会中选出的大学会员代表;7名由退任理事会在教育、文化、工商界委任的知名人士。理事任期由两年改为四年;新理事会的成员名单,已然全无50年代新马各地参与兴学的赞助人代表。

  11月9日,黄应荣召开临时教务会议,讨论如何处置“学生团体不守校规、借故生端、擅自集会、复非法组织所谓行动委员会、散发传单、乱贴标语,其主要之议题为:反对修正大学法及要求恢复学生会。”

  根据黄应荣的报告,经教务会议决议,将学生社团交纪律委员会负责,并以教务会议同仁之名义发表告全体同学书,强调原有的《南洋大学法》因新加坡独立而失效,因而必须修正,恢复学生会只是时间上的问题,俟大学法修正颁布实施,新理事会成立后,便可依法进行筹组新的学生会。

语言中心成立

  《王赓武报告书》还建议设立语言中心,为英文水平欠佳的学生开设课程。语言中心于1967年初成立,具完善的语言实验室;除英文外,该中心亦开设其他现代语言课程,特别是华语课程,以吸引各国学生前往进修。

  1967年10月27日,教育部长王邦文在宪报上宣告《1966年南洋大学(修正)法》,由该月23日起实施。此举为彻底执行《王赓武报告书》铺平了道路,并且完成了法律的所需程序。

  12月28日理事会召开第一次会员大会,选出21名理事,分别是:关世强、沙绍光、孙一尘、温典光、沙渊如、白纯瑜(由新加坡政府委任),黄祖耀、黄奕欢、郭佩弦、黄正本、陈锡九、盛碧珠、张梦生(由理事会就文化、教育、工商界名孚众望人士中选出),孙传智、叶昆灿(南洋大学毕业同学会选出),卢曜、高立人(由南大教务会议选出),纪崇、白成根、钟文贤(由南大会员大会选任),副校长黄应荣(当然理事)。

  12月29日,南洋大学第三任理事会依修正案成立,陈锡九蝉联理事会主席,黄奕欢为副主席,并委任关世强、李绍光、叶昆灿、高立人和黄祖耀为执行委员会(Executive Committee)委员。

  同时,为贯彻《王赓武报告书》中建议南大毕业生“应最少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以便在本邦之多元种族社会中有所贡献,”南大毕业生“应最少通达一种华文以外之其他语文,以便在本邦之多元种族社会中有所贡献”,南大全力筹办马来学系。1966年,因报考学生素质未达要求,且师资不足,故暂缓开设;1967年,仍因考生只有18名,考试成绩亦未臻理想,除1名外均未达标,该生依第2志愿予以录取;直到1968年,马来学系终于招收了9名新生。

正式承认南大学位

  在《王赓武报告书》的架构下,经循序渐进地变更,南洋大学的行政及学制改组工作几近完成。1968年5月25日,南大举行第九届毕业典礼,教育部部长王邦文宣布,政府正式承认南洋大学所授予的学位。

  王邦文指出,相对于政府承认来得更重要的,是其他高等学府所给予的承认。至1967年8月止,共有283名南大毕业生在英国、美国、加拿大、日本、澳洲与新西兰攻读高等学位,占南大创办以来3339名毕业生的8.6%;33位在国外获得博士学位的毕业生中,已有超过半数的17位返回母校执教。同时,这也意味着南大经已赢得国外大学的认可。

  10月5日,马来亚大学亦宣布承认南大之学位,并且接受南大学生入马大继续研究生课程。

  至此,南洋大学不再仅仅是一家获准注册的有限公司,亦不空为法律上陈述的条文,而是一所在开办12年后,终获当地政府及教育界承认之高等学府。但需作补充的是,此刻的南大,实已非新马两地华人社会上下一心初创之南大矣。


(按):录自胡兴荣著《记忆南洋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6年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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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6月22日首版 Created on June 22, 2007
2007年6月22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June 22, 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