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槟榔屿南洋大学校友会
反对日本成为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常任理事国

29-04-2005

日本政府不忏悔、不谢罪,专横跋扈,不配入常。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前夕,来自五十一个国家的代表出席了在旧金山举行的联合国国际组织会议,签署了《联合国宪章》(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charter/charter.htm)。会议的结果是1945年10月24日成立了联合国。

根据《宪章》,安全理事会负有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的主要责任。它的组织方式是要使其能够持续不断地行使职能。安全理事会具有下列职能和权力:

  • 依照联合国的宗旨和原则来维护国际和平与安全;
  • 调查可能引起国际摩擦的任何争端或局势;
  • 建议调解这些争端的方法或解决条件;
  • 制定计划以处理对和平的威胁或侵略行为,并建议应采取的行动;
  • 促请各会员国实施经济制裁和除使用武力以外的其他措施以防止或制止侵略;
  • 对侵略者采取军事行动;
  • 就接纳新会员国以及各国加入《国际法院规约》(http://www.un.org/chinese/aboutun/statute/contents.htm)的条件提出建议;
  • 在“战略地区”行使联合国的托管职能;
  • 就秘书长的任命向大会提出建议,并与大会共同选举国际法院的法官。

当年成立联合国正是为了防止像日本军国主义、德国法西斯集团的对外发动不义战争,奸淫掳掠无辜的受害国和殖民地百姓,对内推行奴化或灭绝种族的政策,祸害各地区的人民。虽然六十年已经过去了,联合国也扮演了一定的维护世界和平的角色,今天联合国的成员国也达到了一百九十一名之多,是应该要有所调整和改革的时候。但是,要如何改革和调整却在会员国之间,还未达到共识。而日本国却在这个时候摆出高姿态,要在今年九月的联合国大会上担任改革后的安理会的常任理事国。

日本国是否配担常任理事国的主持公道和维护正义的角色?她是否已经洗心革面了?对过去的历史罪恶是否已经反省和谢罪了?对受其耻辱、伤害的幸存者是否已经补偿和抚恤了?对受其掠夺资源、破坏环境的受侵略国和殖民地是否已经完璧归赵和赎罪复原了?

我们从日本国二次世界大战后的历届政府和天皇来看,她是一脉相承的。在其编撰的课本里就只字不提日本曾有侵略的罪过;对被其军人毒杀、屠杀、细菌荼害及性侵害的讨回公道者,其法庭从来就推搪责任,拒绝赔偿;反而是其政府将残害亚洲人名的罪魁祸首、国际战犯当英雄膜拜,年年在受冤屈者的历史伤口撒盐;对其邻国,从不友善,不是用武力强占中国的钓鱼台,就是在地图上和教科书上将韩国的独岛归为日本领土。

日本是一个信奉强权政治的国家,她不讲良知,不寻求和平共处,不亲邻也不善邻。她的政府是不肯忏悔,不肯谢罪,专横跋扈的政府。这样的国家当上联合国安全理事会的常任国怎么会发挥安理会的职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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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4月28日首版 Created on April 28, 2005
2005年4月29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pril 29, 2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