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贞的人民英雄》

林福寿医生在
《华惹时代风云》发布会的讲话

林福寿


English version: 〉〉〉Speech at the launch of The Fajar Generation

2009年11月14日
(本文章转载自《华惹时代风云》)

  我在这本书所作出的贡献是不多的。因为我的健康欠佳,我的体力局限了我的写作。这些内容主要是我在1972年期间即被囚禁9年后所发表过的声明书。

  大家都知道,我是在1963年2月2日的一场所谓“冷藏行动”中被逮捕,我是在近20年囚禁之后被释放的,是当年遭逮捕众人中的最后一名获释者。这些声明主要是表白我对被囚禁事件的观感立场。

  在经过了9年的囚禁后,他们要我发表一篇声明书,首先,要我表达支持所谓的新加坡民主体制,其二,要表示放弃从事政治活动。我告诉他们,这两个要求是相互矛盾的,因为如果确实是有国会民主,我就没有必为要放弃政治话动。他们于是说:‘你必须讲一些悔悟的话,要不然李光耀会很没有面子。’

  对我而言,这并非出于自尊心或傲慢,而是一个原则的问题。首先,如果一个人是为了要挽救自己的面子而去剥夺其他人的基本权力,那么,这个面子是不值得去挽救的。要知道,最主要的民主权力就是新加坡人的基本宪法权力。任何人的这一个权力都不能够被剥夺,现在把基本宪法权力给剥夺了,然后向他勒索并敲诈一份表示悔悟和忏悔的声明书。这整个事件为的是要我发表一份悔过声明书,我断然拒绝这个要求。

  之后,声明书事件过后,我又被囚禁了另外的近10个年头,总共是19年又8个月,这远比一个无期徒刑来得更长。无期徒刑犯获得1/3减刑后,在囚禁13年后获释。但是,我是在没有罪状,没有法庭审讯的情况下却要遭受比无期徒刑犯更长的囚禁。

  最近有一些杂七杂八的有关政治拘留人士有权向咨询委员会进行上诉的言论。我要告诉你们,我的一些有关这个咨询委员会的经验。

  在囚禁了约1年过后,在一个下午的4点钟,我被召唤到监狱的大门,那儿有一份通告,告示我会在隔天出庭会见咨询委员会,他们给了我两张全页的所谓罪状单。我告诉他们我要保留这些罪状单以便我在明天出庭时使用。他们说:‘不行,你不可以保留它,在你读完后我们要把它收回’。

  我告诉他们我要把这件事通知我的律师,他们说,‘不可以,你有权力去通知你的律师,但是你现在不可以打电话给他’,我回应说:‘这样的话,我要如何去通知我的律师?’他说:‘这就是法律’。

  于是第二天早上我被扣上手铐带往最高法庭出席由三人组成咨询委员会的开庭听审。一名法官,他是温斯罗(A. V. Winslow) 法官,以及另外两人。一人是一位叫什么 Elias 的,我猜想他是名律师,以及另一名华人绅士,但我忘了他的名字叫什么。

  看看这些所谓的罪状单,上面有着许多空空的留白,我问温斯罗法官,这些留白有着什么的意思?他说:‘唉呀,这些就是罪状,由于这些都是非常敏感的内容,所以只可以让咨审委员会知道,但你不可以知道’。

  我说:‘天底下岂有这样的事,不知道自己的罪状又如何去进行辩护?’,我向他请教如何是好,他耸耸肩膀,我于是质问:‘这岂不是在开司法的玩笑’。他回应说:‘这就是法律’。

  你看,整个事件就是一场司法闹剧。我的意识是,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的,竟然会有人见证了这般的对所谓的司法进行嘲弄。在现实上,把一名高等法院的法官摆上咨询委员会的主席位置,会给于公众一种印象,以为这是一种判决,里头有着公平正义。我于是告诉他,如果我是名高庭法官,我是不会为了让人信服而出席这种嘲弄场合。

  然后,这名 Elias 警告我说这是蔑视法庭的尊严。我对蔑视法庭的说法感到高兴,因为我已经被囚禁在牢房里,这种告诫对我而言是没有什么意义的。

  顺便一提,在我的20年囚禁生活里,我曾被关押在新加坡各处的所有牢房里,除了妇女监狱之外。

  结果,那位法官说,‘不必,不必,让这位医生说他想要说的话,这里头并没有蔑视法庭的一回事’。于是我用了3个小时的时间逐一的对全部的所谓罪状提出反驳。其中一条罪状是虚构的,我被指控为8名华惹诽谤事件的学生之一,我说:‘真实的情况是,我并没有身为这8位学生之一的殊荣,事实上,我觉得能够被看成是当中一员就是件值得荣幸之事,但是,我并非8人中的一人。当时这8名学生在无答辩情况下获得无罪释放,而其辩护律师就是李光耀本人,他不就是如今囚禁我的那一个人?’

  他说:‘这就是法律。’

  所有的一切都是法律。

  你们最近常听到所谓的依法执法。看看现时的内部安全法令,这条法令是在嘲讽依法执法的概念。这条法令是在依法执法的范畴之外。一旦你在内部安全法令下被拘捕,你就完全无法寻求任何法律上的庇护。

  我曾两次尝试寻求人身保护令的庇护。其中一回是由于政府的错误让我从技术上取得了胜利——他们并没有签署我的拘捕令。这文件原本应该是由部长签署,但却让一名公务员去代签。因此,这一回法庭因为技术性错误而释放我。当我获释时,内政部在女皇镇的监狱门口等候着我。我在获释后的一分钟又再遭到逮捕。这是一个开玩笑的释放。为了这件人身保护令的事,我遭受到惩罚,把我关进所有囚禁中心里最声名狼藉的囚禁所,中央警署的总部。

  这个地方即便是用来关畜生也不适合,更何况是人类。这个地方很阴深,臭气熏天,空气极度缺乏流通,人在里头很难呆过24个小时,但是,我却每天24个小时的被关押在里边。这个地方到处是爬虫,我有许许多多的爬虫相伴,没有阅读的书籍,其光线阴暗到我无法看见我手掌上的纹理。于是我们5个人进行绝食,我因溃疡出血而被转送医院。那里是有着所谓的人身保护令,如果冒险的去尝试使用它,你会遭受更为严峻的惩罚。

  我第二次尝试人身保护令是当他们要强迫我去从事手工粗活。那是1972年。他们说所有拘留者都必须去干体力劳工,这是改过自新的训练计划之一。我被指派从事木工,那位警监告诉我说,“这样做会对身为医生的你有益,你的手会变得更为敏捷”。于是,我回应:‘你没有进入一所医学院的资格,而你现在却是在告诉一名医生,什么样的毕业后专业训练会对他有益。你是否太过高估了你自己的能耐?他说:‘这就是法律,你每天会获得8分钱的酬劳。’于是我们进行了绝食,我们群中的一些人进行了3个月的绝食,为的是要挫折他们把我们当成刑事罪犯去进行劳改。我在进行了3个星期的绝食行动后,他们进来对我说,‘那好吧,我们免除你的劳改’。

  那一群囚禁在明月弯的女性拘留者进行了130天的绝食,她们遭受强迫喂食。她们当中有些人被用吸管插入食道喂奶后引发呕吐。警监下令狱警把一位呕吐后女拘留者抬走,并用她的裤子去拖地。就是用这样的方法去对待拘留者。当然的,这些都遭到报章的隐瞒掩盖,但是这些就是我们的遭遇和经历。

  我们都经历过单独囚禁。根据李光耀本人的说法,单独囚禁是一种最恶劣的酷刑。让我向你们读出李光耀所说的有关单独囚禁‘给予一个人的最大惩罚是完全隔绝在地牢里,阴暗,完全没有任何的生命激励因素。这是一个真实的酷刑。’(李光耀,2008年1月。)

  虽然他知道这是一种真实的酷刑,他毫不感到负疚的对所有的拘留者使用这种真实的酷刑,无一幸免。我们都要经历这种真实的酷刑,并非只是一天,两天,而是6个月。要知道,在法令下,是有一定的保护,即使是对刑事罪犯行使这种酷刑也有一定限制的。一个刑事犯一旦违反了监狱的条例会遭受到单独囚禁,但为期不可长于2个星期,因为这将会带来严重的精神上、健康上的损伤。然而,对政治拘留者而言,他们並不受到保护。

  那位李有成,南洋商报的总经理,被单独囚禁,不是一次而是两次,他坚强的挨过了这些真实的酷刑。TT 拉惹,一名律师,他被囚禁两年半,其中两次单独囚禁6个月。赛·扎哈利的17年囚禁里共经历4次的单独囚禁。我们都引以为荣,我们虽然面对千辛万苦的艰难,我们没有退缩。我们站稳我们的立场,我们保住了自已的尊严。

  今天,他们呼吁我们要有雅量。宽宏大量是什么意思?只有那些经历过苦难折磨,才可享有道德的权利,道德的地位去展现雅量风范,而不是那群犯错者。做错事的人要寻求宽恕,如果他们承认犯错,就要道歉。並不是由酷刑下的受害者去乞求宽恕。我们是那群具有雅量风范的人,我们可以宽宏大量,如果犯错者承认错失,并且寻求宽恕。

  1972年我通过妻子陈宗孟(Beatrice Chen) 发表了一份声明书,当然的,报章都遮盖了这件事,但学生组织却广泛传阅——我说正确的解决方法是在没有条件要求的情况下释放我们。无条件释放。此外,你要对我们的长期囚禁作出赔偿并进行道歉。我说我愿意放弃这最后的两项条件,既赔偿和道歉,因为我不相信像李光耀这样自大傲慢的人会轻易的让步。对于无条件释放的一项——我们的立场是坚定的。我坚持了立场,为此而遭受了20年的苦难。这就是我为了我们的尊严而付出的代价。

  在新加坡,我们有一个现象,那就是政府领袖自认廉正,这廉正是用全世界最高的薪金去支撑,然而,对政治上的异议者和拘留者而言,政府领袖的廉正却是以全世界最长的监狱囚禁去维持。这两种廉正是不同的,就好象天和地的比较。有什么理由需要别人作出如此的牺牲去维护他的廉正与信仰?政府为什么要以如此的高薪去酬劳自已。这是当今新加坡政治现实里的一个不道德层面。

  看吧,无审讯的囚禁是反和平的行为,这是一祌暴力行为。他们并非在白天的时候礼貌的投帖拜访。他们在凌晨时分的4点钟。这个时段里一般正常的人都在睡觉,但却是政治恐怖分子与独裁者进行勾当的时机。一旦你被逮捕,你就面对各种各样的精神以至于身体上的酷刑。这並非单独发生在1963年的那一批拘留者,这也发生在其他不同时期的拘留者:如1972年,甚至于迟至1987年。当张素兰和她的那一批所谓的马克思主义拘留者也同样面对精神与肉体上的刑罚。当这几位女律师在获释后发表了她们遭受虐待的声明书之后,他们又再遭逮捕並被迫收回他们的指责。

  那门子的依法执法会允许起诉的原告要受到被指控的被告政府的惩罚,还被迫收回他们的指控?这不就是一个上下颠倒的司法体系吗?看啊,对着这样的一种情况,律师公会却连一句话也不敢说。之所以变得如此无能是因为律师公会在1987年遭到了他们的修理。

  现在,傅树介写了一篇有关冷藏行动的好文章,里边,他揭露了好些从英国档案局解密的文件,展示了英国当局如何与李光耀密谋的共同合作在1963年大选之前摧毁反对党阵营。合并的整个目的就是在1963年大选之前毁灭反对党。

  到了今天,那个人民行动党要站立在道德的制高点,要求其他国家讲求人权,甚至于向缅甸要求释放他们的政治拘留者。但是,他们究竞有什么可以站立的道德制高点去提出这种要求?翻开他们的过往记录来看,他们所站立着的座墩里头充满了蠕虫和害虫。让他们先去忏悔自已的不光彩人权记录,之后,你或许才会有道德上的权力去抨击别人缺乏人权。

  傅树介所撰写的书《华惹时代风云》的最后一章,有关社会主义的未来。你们之中必然有人会置疑,在俱乐部成立50年后,社会主义到了现今的年代,还会有什么作为。社会主义运动在世界各地遭受到许多的挫折,甚至于失败,所以有人怀疑这些理论是否还有效用。近期的经济危机,近日的金融风暴都再次的暴露了资本主义的贪腐与不道德行为,人类应该享受一个比由贪婪与贪污支撑着的体系来得更好的体系。

  近来你们经常听到有人说当你年青时你是个理想主义者,当你年长后你是个现实主义者。这些都是胡说八道的废话,是那些要不是己经失去理想,就是那些已经把理想出卖了的自私自利者。一个人不应该让他自已的理想与信仰消失掉。不论何种情况,他应该更坚持的去巩固自已的信念。如果这和年龄有关,这只是在表达方式上,对这些理想和信仰有了更多的演绎方式,毕竟他们有经历过青春年少时的种种体会。一个生命如果没有了信念,没有了理想主义,那只是一个毫无意义的生存,而我相信你们中的许多人会同意,一个人的生命意义要远比这种情况来得更精彩。

(录自《坚贞的人民英雄:林福寿医生逝世五周年纪念》,114页,2017年1月版。)



自强不息 力争上游

2017年4月27日首版 Created on April 27, 2017
2017年4月27日改版 Last updated on April 27, 2017